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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委组织部招聘信息

发布人:校级管理3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6日    阅读次数:301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文件精神,为吸引人才、拥抱人才,市委、市政府决定,拓宽人才引进通道,加大人才政策扶持力度,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进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

(三)重点高校985”、“21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本二本高校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含高校往届、应届毕业生)。

(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五)其他高层次人才。

在石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

    二、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当年的12月31日。

三、引进方式。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采取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本、二本高校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报考对象需进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择优考核。

    四、引才政策。

(一)引进的人才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三)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四)安排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5年内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及每年12000元人才津贴。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5年内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和每年6000元人才津贴。本科毕业生每年3000元人才津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差额比例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其他事业单位招引的人才,安家费按照不低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标准,由聘用单位根据单位用人情况,与本人协商后参照执行。

(五)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可采取调动、考核聘用等方式解决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问题。其子女上学,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所有引进人才可根据需要申请租住人才公寓(3年内租金由用人单位承担,市级财政配套50%)。

(六)开通引进人才绿色通道。40岁以下的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的市外在编在岗人才,经考核合格后,直接办理调任手续。

(七)引进人才的薪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五、经费保障。人才引进工作经费和引进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资金,从我市人才工作经费中列支。

    六、跟踪管理。引进人才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的,必须在石首工作五年以上,工作期间由市委人才办进行跟踪管理,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离开石首或其他可视为已退出的,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石首市2017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成区域人才高地,石首市计划2017年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主要面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机械机电及相关专业本科并具有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等级员、一本二本高校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含高校往届、应届毕业生)。现已在石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1231日以后出生)。 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12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专业需求

全市计划引进30名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具体岗位计划附后)。重点引进教育、卫生、规划、机械、化工、法律、林业、食品检验、机电等行业相关专业的人才。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主要方式。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择优等形式确定。

(二)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在有关媒体、国内相关高校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可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石首市人社局官网查询。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17年5517:30。报名人员可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名时认真填写《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需登记表可在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

3.资格审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在网上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可于5824:00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石首市人社局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中旬。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核结果会及时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和石首市人社局官网上进行公布。

5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6月上旬。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本二本高校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报考对象需进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考人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时间为6。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直接进入考核。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择优40岁以下的拥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事业编制人员,考核合格后,直接办理调任手续,可不占用此次招录名额。中发现考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按照1:1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时间为6月下旬。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8.公示和聘用。时间为6月下旬至7月底前。对考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硕士研究生、本科生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12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9.关于调剂。在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及录用等环节,都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剂。

四、政策待遇

(一)招引的人才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安排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5年内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及每12000元人才津贴。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5年内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和每年6000元人才津贴本科生每年3000元人才津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差额比例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其他事业单位招引的人才,安家费按照不低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标准,由聘用单位根据单位用人情况,与本人协商后参照执行。

)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可采取调动、考核聘用等方式解决引进人才的配偶工作问题。其子女上学,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所有引进人才可根据需要申请租住人才公寓(3年内租金由用人单位承担,市级财政配套50%)。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考、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和石首市人社局官网向社会及时公告。

(二)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三)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中共石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6-781898915327762010

          0716-7182629,15392765655。

 

附件:石首市2017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中共石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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