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沐川县2017招聘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人:校级管理3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8日 阅读次数:145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和乐山市人社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符合
《2017年乐山市沐川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考核招聘岗位条件的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均为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具体岗位见《一览表》。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3.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2017年乐山市沐川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并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通过邮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报名邮箱:249330362@qq.com,资格审查人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会返回至报考人员邮箱,请考生及时查看邮箱。
经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和资格复审等事项,于2017年5月16日下午6:00前公布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muchuan.gov.cn/RLZY/)。
四、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面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核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拟聘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muchuan.gov.cn/RLZY/)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muchuan.gov.cn/RLZY/)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考核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交到考核招聘单位。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政审及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考核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2.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muchuan.gov.cn/RLZY/)公示7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环节不再递补。
3.新聘用人员在沐川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监督与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833-4605316(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0833-4602765(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3-4601456(沐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乐山市沐川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17年乐山市沐川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