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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张家口万全区事业单位招聘138人公告

发布人:校级管理3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1日    阅读次数:684

  为解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和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人社发[2017]6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38名,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张家口市万全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wq.gov.cn)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专科毕业生要求具有张家口市万全区户籍或生源(含其父母、配偶户口为张家口市万全区籍的外地毕业生,户籍登记时间截止本方案发文时间),已在万全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援西部志愿者”人员不限户籍。


  3、专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专项计划仅限于经万全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宣传发动


  制定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要求等情况,在区电视台和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wq.gov.cn)连续七天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从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wq.gov.cn)下载《张家口市万全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打印一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生另需持相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报名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处签字,对填写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在区人社局东楼102房间,咨询电话:0313—4230945。


  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限开考比例进行招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经领导小组研究划定。采取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专业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行业职位,将适当予以政策倾斜。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及时登陆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wq.gov.cn)查询成绩。


  4、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和《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面试成绩于当天及时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审档、体检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审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要在7日内将本人《学籍档案》送交区人社局人事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要全面、客观、公正地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经审档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审档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审档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通知拟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凡在5日内,未领取有关通知,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期内连续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可续签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不得办理调动交流手续。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政策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审档、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其他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要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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