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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灵石县广播电视中心2017招聘4名新闻节目播音主持人

发布人:校级管理3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阅读次数:337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节目播音、主持人队伍建设,扮靓荧屏,提升新闻窗口形象,更好的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经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方式公开招聘新闻节目播音员、主持人4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新闻节目播音、主持人4名(男2名,女2名)。

三、组织领导

2017年灵石县广播电视中心新闻节目播音主持人招聘工作由灵石县广播电视中心组织实施。

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福有

副组长:吴喜军、郭廷峰

成员:王铁喜、王国琴、史根才、闫晓红

四、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热爱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事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87月毕业生)。

3、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881216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5、其他条件:相貌端庄、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要求获得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以上)。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灵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gshi.gov.cn和“灵石发布”微信、微博平台发布。

公告时间:20171218日至1226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免费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1227日至20171229

地点:灵石县政务大厅东九层广播电视中心演播厅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20187月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7下载并如实填写《灵石县广播电视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两份。

3、其他事项: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2:1。如低于2:1,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名额。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在灵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灵石发布”微信、微博平台公告。

所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广播电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广播电视中心办公室负责),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进行面试。

(四)面试

本次考试因招聘岗位特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地点:灵石县广播电视中心演播大厅(九层),面试时间另定。(面试时间由招聘领导组提前三天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顺序及面试内容现场抽签决定,提前30分钟准备,分5个环节进行:

自我介绍(5分)

考生可分别对自己简历、性格、喜好、理想等进行介绍。

镜试(30分)

考生自定主持内容,模拟主持,时间为3分钟。主要针对考生的普通话水平、仪表举止、荧屏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予以考评。(考生提前准备)

ƒ新闻播报(20分)

考生按照指定的新闻稿件进行播报。主要考察考生的播报能力,要求咬字清晰、发音准确、吐字圆润、强弱有序、层次清楚,富有感染力和亲和力。

④指定选题现场主持(40分)

考生根据抽取的命题,现场主持3-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文化素质以及对现场叙述的节奏、结构、层次的把控能力。

⑤才艺展示(5分)

考生自备音源、道具及所需乐器。限时3分钟。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特长的全面考量。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灵石发布”微信、微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用人方式及管理

用人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广播电视中心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间,本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九、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材料审核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对象。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20187月毕业生签就业意向书,待毕业后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列入预算,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十、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灵石县广播电视中心组织实施。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灵石县广播电视中心办公室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0354-7618355

灵石县广播电视中心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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