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临汾尧都区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92人公告
发布人:校级管理3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阅读次数:417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法〔2015〕32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17〕4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目前使用公益性岗位实际情况,我区将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92人,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为做好本次招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用对象
户籍在我区辖区内,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军队下岗失业退役人员及配偶;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不能参加报名。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集中的报名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2页和第6页);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或配偶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或配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除报名表上贴的3张外);
8、《尧都区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从尧都区政府门户网下载,网址(http://www.yaodu.gov.cn)
三、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四、报名地点
尧都区社保中心二楼职业介绍服务大厅(体育南街与贡院街十字路口西南角)。
五、招用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各岗位的性质和招用计划、报名人数的多少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招用。
(二)确定岗位:招用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岗位,如岗位不满意,可申请放弃招用资格。
(三)岗前培训:招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统一培训后正式上岗。
(四)上岗:培训结束,由区人社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六、招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层公益性岗位就业期间,享受公益性岗位的相关待遇(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160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劳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在现有的公益性岗位中进行调整。对经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自动放弃岗位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特殊援助政策。
七、组织领导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咨询电话:0357-2229238(职业介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