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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人:校级管理3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6日    阅读次数:2220

经兴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共100名(其中:男性85名,男性分设岗位(1)35名、岗位(2)35名、岗位(3)15名;女性15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服从组织安排;
  3、兴县户籍(包括生源所在地)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兴县户籍(包括生源所在地)全日制公安警察学校、人武干部学校、武警学院及其他学校法律类专业毕业的专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兴县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其中兴县户籍截至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前;
  4、外县户籍全日制第二批本科B类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1、发布公告
  通过山西日报、吕梁日报、山西人事考试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兴县人民政府网、兴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
www.llrc.com.cn)。
  (1)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6月10日8:00至2012年6月19日18: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兴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毕业院校、专业应与本人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信息完全一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招聘资格。
  (3)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以上,否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4)报名时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8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
  (5)报名咨询电话:0358-6322389   0358-6327767
  3、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6月10日至2012年6月20日18:00。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60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40分,其中,法律知识20分),总分值100分。笔试命题以及考务工作委托市级以上人事考试专业机构进行组织。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1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为兴县友兰中学。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26日至2012年6月30日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按照提示在指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5、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必须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本人必须到场,进行现场图像采集,并携带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带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均需原件与复印件。
  资格复审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具体资格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测试项目:男子10m×4往返跑、1000m跑、纵跳摸高;女子10m×4往返跑、800m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进行测试。 
  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达招聘岗位人数的1.5倍,则按招聘岗位及名额与体能测试合格人数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同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值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委托市级以上人事考试专业机构进行组织。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8、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9、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考核。
  10、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组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体检、考核结果都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进入聘用范围,必须持报到证、毕业证、本人档案,经审查合格方能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各项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公开招聘有关未尽事宜,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由人社部门及时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358-6322389  0358-6327767

 

 


                       兴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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