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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公开招聘公安、交警协勤人员公告

发布人:校级管理3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5日    阅读次数:1581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安队伍建设,经201341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公安、交警协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

  1.岗位名额:

  公安协勤150名,其中:女性15名,城镇退伍军人60名(不限男女)。

  交警协勤110名,其中:女性11名,城镇退伍军人40名(不限男女)。

  2.工资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参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工资列入财政预算。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即月工资为119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每月1350元,并根据物价指数和财政收入情况逐步提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或全日制警察院校中专以上毕业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城镇退伍军人。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511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81231以后出生),城镇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其他条件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相关规定。

  5.201311日前为离石区户籍,包括201311前因上学或参军从离石迁出或注销尚未回迁落户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424日上午8-- 428日下午6

  报名地点:区政务大厅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须本人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退伍证、安置卡等相关证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5张。

  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聘费用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03]90)规定,收取报名费10/人,考务费40/科,共两科,合计90/人。

 

 

                               吕梁市离石区公开招聘公安、交警协勤人员工作领导组

                                            0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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