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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15日开始报名 计划招录2.2万人

发布人:校级管理5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0日    阅读次数:1178

记者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获悉,2015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也已确定。

  10月14日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及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5)查询招录部门、招录职位信息、招录政策、咨询电话以及招录公告等情况。

  据介绍,本次招录共有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计划招录2.2万余人。考生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4年11月30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据了解,2015年度中央机关招录主要有四个特点:

  继续坚持面向基层的政策导向。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职位,原则上要安排10%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进入门槛。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实际和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进一步提高录用考试的科学性。探索分级分类考试,部分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等结合本系统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对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和非通用语单位,继续实行“2+X”模式,报告人员还需参加专科科目考试或者外语水平测试。

  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加强与公安、工信、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力度;严肃考风考纪,继续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查处的力度;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切实防治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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