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招聘信息>>阅读文章

新疆伽师县专场招聘会

发布人:校级管理3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4日    阅读次数:818

时    间:20151225下午1500(周五)

地    点:文正楼8114教室

承办单位:教育与心理科学系

烦请各系通知毕业生参加

收到请回复。谢谢。

 

                          招聘简章

一、招聘幼儿教师100名,小学教师400名,初中教师100名。

二、招聘对象和年龄、基本条件、工资待遇、聘期等相关事宜。

1、招聘对象

应届、历届国民教育系列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或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其他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2、招聘年龄:26周岁及以下

3、基本条件

①应聘幼儿教师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师范类院校中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②应聘小学教师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师范类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③应聘初中教师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④应聘幼儿教师人员应具备幼儿或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人员应具备小学或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人员应具备初中或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书。

⑤应聘人员母语为汉语的,普通话等级测试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并持有相应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少数民族人员应聘汉语教师岗位人员MHK等级需达到三级甲以上。

⑥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需将学籍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我县。

4、工资待遇

被聘人员正式与我县签订聘用合同后,被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现任教师同步管理,由县财政统一解决。具体工资标准为:中专学历教师4757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472元/月,绩效工资1800元/月,津补贴1485元/月);大专学历教师4826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541元/月,绩效工资1800元/月,津补贴1485元/月);本科学历教师5061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671元/月,绩效工资1850元/月,津补贴1540元/月);研究生学历教师5861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20元/月,绩效工资2171元/月,津补贴1770元/月)。同时给被聘人员按月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中专学历县财政承担1033元/月,个人缴纳1237元/月;大专学历县财政承担1048元/月,个人缴纳1256元/月;本科学历县财政承担1098元/月,个人缴纳1318元/月;研究生学历县财政承担1313元/月,个人缴纳1578元/月。

疆内被聘人员在享受每月工资基础上,被聘人员服务期满一年并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取暖费、十三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

山西籍被聘人员在享受每月工资基础上,被聘人员服务期满一年并年终考核合格后,被聘人员每年可领取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基本工资的30%*12个月。同时发放取暖费、十三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

5、生活待遇

①为山西籍被聘人员提供每人一套50平米的标准公寓。新疆籍被聘人员安排住宿。(配备基本厨具、床、床上用品等生活设施)。

②山西籍毕业生三年之内,考入伽师县正式教师编制的公寓使用权归个人所有。

③疆内和山西籍被聘人员与在编教师同等标准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基层补贴政策。

④山西籍顶岗实习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费(生活补助及津贴)1200元。

⑤与我县已正式签订招聘协议的山西籍人员,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并凭票报销往返路费(往返路费指单人火车卧铺往返费用)。

三、招聘程序

(一)通过人才交流会实施招聘。

(二)由县人事、教育部门前往疆内和山西两地与相关学校联合组织开展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组织试讲。

(四)决定聘用并签订用人协议。

(五)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手续。

四、聘后管理

被聘人员全部采用聘用制管理,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县教育局监督,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并发放取暖费、十三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为解聘山西籍人员发放1000元返乡路费,解聘疆内和山西籍被聘人员不再发放取暖费、十三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同时归还50平米公寓。

五、聘后要求

1、被聘人员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在招聘我县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2、被聘人员三年内必须报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语特岗教师考试,并考取至伽师县县域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