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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委统战部2016招聘人才

发布人:校级管理3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8日    阅读次数:259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人员需求计划(附后)。

二、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1115日。

1.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报名

2.报名地点:港口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大院党委楼607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钧,电话:0770-2861132传真0770-2863353

电子邮箱:gktzb@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大院党委楼607号(邮编:538001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委统战部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附后),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以及有学校或院系证明属实的成绩单一份;其它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小2蓝底免冠正面彩照3张。

2)通过信函、传真报名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须最迟于面试开考前2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港口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审查时间:20161115日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等待通知面试。

三、面试安排

时间:2016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港口区委统战部会议室

四、聘用人员享受的待遇

(一)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为1年一签。初次聘用需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参照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聘用期满前三个月,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同意,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制。

附件:1.防城港市港口区委统战部岗位招聘计划表

2.防城港市港口区委统战部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港口区委统战部

20161031

附件:2016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委统战部岗位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委统战部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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