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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小学教师简章

发布人:校级管理3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阅读次数:1004

为促进莎车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经莎车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小学教师3000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性别、族别不限。

2、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2016年、2017年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教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招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须为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认可的学历,且学籍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6、少数民族考生MHK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汉或汉语系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已被支教教师、便民警务站等县财政招聘录用的人员;

6现在岗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及莎车县人才引进人员。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61120日——1214

报名地点: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业处

联系电话: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业处

新疆莎车县联系人:

任学锋   莎车县教育副局长  联系电话: 13453932288

韩雪慧   17699554066  微信号:15235274117

王健     15235787342  微信号:173841853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资格审查和政审、签订聘用协议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交: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一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三张;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61214

面试地点: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待遇

1聘用人员为县聘用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县财政按照本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同等待遇,并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中专学历教师5719/月(其中基本工资1789/月,绩效工资1655/月,津补贴2275/月);大专学历教师5801/月(其中基本工资1871/月,绩效工资1655/月,津补贴2275/月);本科学历教师6065/月(其中基本工资2045/月,绩效工资1685/月,津补贴2335/月);研究生学历教师6829/月(其中基本工资2324/月,绩效工资1865/月,津补贴2640/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相应学历全额发放)。

2、住房及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住宿。

3、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终止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城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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