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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困难毕业生进行登记的通知

发布人:校级管理3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2日    阅读次数:2788

各系:

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对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就业援助,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365号文件有关要求,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困难毕业生进行登记,请按以下附件进行登记,并于625日前上传到网络硬盘。

 

附件1:运城学院2013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运城学院2013年困难家庭毕业生登记表

 

 

招生就业处

201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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