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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化:就业专项资金助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发布人:校级管理3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阅读次数:654

为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积极性和创业存活率,实现就业倍增效果,安化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内每年资助一定数量自主创新创业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创办初创企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资助对象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时间必须在2年以内;依法在安化县新登记注册并取得“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普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资助对象本人担任实体的法人代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当地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好的带动就业能力。获得资助的对象可获得无偿资助资金2万元,同时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并享受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入驻、创业服务专家咨询团帮扶、项目融资等服务。

   通过个人申报、组织评审、上网公示等程序,安化县人社局确定今年将对7名自主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进行每人2万元专项资金资助,帮助解决创业初期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短缺的问题,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创业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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