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运城市经省、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与原主管部门脱钩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外省市驻运办事机构及其它没有人事管理权限(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应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人事代理。欢迎有人事管理权限(条件)、而部分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办理人事代理。